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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体制事业编人员成为财政困境下首批工资下降者

发布日期:2024-08-24 20:54    点击次数:187

土地财政不行了,又陷入经济困境中,而乡镇机关、学校、医院中庞大人群天文数字的工资支出却不能停止。缺钱、财政断炊构筑了现实困境的铁笼而无法挣脱。

又不可能把钱变出来,节省各项开支仅仅杯水车薪而已,实际作用不大,只是一种精神胜利法,一种无可奈何提醒而已。这种困难不应是暂时,而是一个时代的落幕,另一个新纪年开始。庞大乡镇公职人群必定会走向精简之路。这既是财政平衡的紧迫要求,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大规模机构和人员精简时机尚未成熟。而当前迫在眉睫危机解决之道是什么?不妨大胆推测:乡镇自筹工资或部分自筹工资这是最简单有效方式。而在这种分级工资包干逻辑下,乡镇体制事业编人员(包括学校、医院等)将首先登上祭台。从现行法律法规角度审视,会有令人惊讶的不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之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部分并没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必须按时足额发放的条文陈列。

与之比照的“公务员法”却有明显不同,公务员法之工资、福利与保险章节有非常明确的条款“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应当”的法律解释就是必须的意思,意味公务员工资被拖欠或减少政府领导将承担法律责任。在法律视野中,乡镇政府财政自筹资金负担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如果财力有限,即使暂时发50%工资,也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北方沿海某县所辖乡镇,每年只拨50万办公经费,税收极为有限,但一个常驻人口只有1万多人的乡镇,学校+医院+机关事业编,有200多人,一年工资开支金额是1000万起步,去哪里筹款?在现实困境中绝大多数乡镇没有足够财力负担学校、医院和政府事业编制的工资待遇,只能拖欠了,几个月或几年,在或遥遥无期。拖欠工资既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况且“一个烂摊子谁干都一样”的内在认知,所产生的道德内疚感与负罪感就极少或可有可无,欠钱的是大爷,必然缺乏解决问题的激励动力。在乡镇自筹框架内,最可能操作方式是县级财政负担70%左右,乡镇自筹30%,既减轻了县级资金压力,又能保证乡镇事业编制的生活开支需求,还能给乡镇一定压力。在实际情况中,乡镇负担30%,自筹金额至少300万起步,对绝大多数乡镇而言是一个永远也完成不了的天文数字。冤吗?其实一点也不冤!乡镇事业编工作人员45岁以上相当一部分是“走后门”等不正当手段进来,甚至其中还有不认识字的人,是昔年人事腐败缩影。很多人干脆就不上班。降工资也算是一报还一报吧!而乡镇公务员由于依赖于法律的硬性规定工资可以逃过一劫。且乡镇公务员数量极少,各级财政完全可以负担。任何真理、理想如果没有强大物质力量的推动,必定沦为纸上论道,毫无意义。基层政府的现实真理就是通过乡镇自筹工资来减轻财政压力。轻装上阵的县级政府可以有更多财力投入县域之内的各项民生,实现终极真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乡镇事业编工作人员工资降低,意味着上级机关对乡镇事业编人员控制力度降低。世俗宗教教义真谛:只关注现在的生活,视彼岸幸福为愚弄。乡镇事业编公职人员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定会大打折扣。通过人事腐败进来的事业编工作人员平时只盯着碎银几两,也根本没有任何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也起码职业道德也不具备。作品声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工资事业自筹工资乡镇财政发布于:山东省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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